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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杭锦旗:嫌弃病妻 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内蒙古新闻网  15-09-08 09:1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嫌弃病妻 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因嫌弃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鄂尔多斯杭锦旗小伙高某向杭锦旗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近日,该法院作出判决:不准离!

  2012年,高某与患有精神疾病的张某经人介绍认识后结了婚。婚后,二人感情较好,但一年后张某旧病复发,高某带着她多次治疗未果后,开始嫌弃她。随后的日子里,二人经常因琐事争吵,高某于去年正月将张某送回娘家后置之不理。今年5月,高某向杭锦旗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张某夫妇的家庭收入虽然不高,但是在双方父母的帮助下,生活过得还不错。张某旧病复发后,作为丈夫的高某应悉心照顾、关心妻子,让她早日康复,而高某却将她送回娘家,还试图以起诉离婚来解决问题。《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在一方生活遇到困难时,另一方应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及精神上的慰藉。高某不积极为张某治病,反而起诉离婚,不符合法律规定,更有违社会的伦理道德。法院以夫妻双方感情未破裂及夫妻的相互扶养义务为由,对张某的离婚请求予以驳回。(记者范亚康)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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