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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擅自“变脸”被罚
内蒙古新闻网  15-09-08 10:37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面包车擅自“变脸”被罚

  摄影/杜文龙

  车身贴广告可不可以?交管部门给出的答案是:改变车身登记外形及颜色需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在不影响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喷涂车身广告需取得工商管理部门许可后办理变更手续方可上路行驶。9月7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交管大队查获一辆违规喷涂车身广告上路行驶的微型面包车。

  当日10时许,新城区交管大队四中队的民警在海拉尔大街与呼伦贝尔北路十字路口执勤时,发现该路口东侧驶来一辆红色面包车,该车周身喷涂某商品广告,连车窗也被贴得严严实实(如图)。民警立即拦截该车,在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的车体广告全部由不透光材料喷涂粘贴,驾驶员在驾驶室根本无法通过两侧车窗及车后窗观察车外环境。此外,该车的行驶证中登记车身颜色为银灰色,这说明该车的改造并未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驾驶员连某认识到了在车窗及车身粘贴广告存在的安全隐患,最终民警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给予驾驶员连某500元罚款的处罚。(记者艾文涛)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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