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人口卫生体育室副巡视员章武,国家卫计委基层卫生司副司长聂春雷,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医疗卫生法起草工作小组赴我市,就关于基本医疗保障方面的立法现状、性质和主要内容、提供方式及政策保障实施情况和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我市医保局服务大厅、市中心医院、集宁新特新大药店、卓资县政务服务大厅、卓资县医院、卓资县鼎森康福瑞大药店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组指出,《基本医疗卫生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项目,由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牵头起草工作,经国家卫生计生委研究决定成立《基本医疗卫生法》起草工作机构,由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组成,此项工作意义重大。调研组认真研究和梳理调研意见和建议,向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汇报,充实完善法律内容。在《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的后续进程中,专家组将继续全力配合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力促该法早审议、早出台、早实施、早见成效。
调研组强调,乌兰察布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加大投入,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卫生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深入推进自治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十分重视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要始终坚持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根本,继续深化医改,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不断提高医保水平、医疗能力和医药保障。要完善医疗制度,盘活现有医疗资源,提高整体医疗卫生健康保障能力。要理顺体制,用立法确定医患权利和义务,创造条件、激发活力,切实维护医护人员的权益。要发挥地方特色,注重依法管医、依法治医、依法办院和依法行医,从根本上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自治区人大科教文卫委主任博彦、自治区卫计委副主任尹赤林、市人大副主任袁金莲,市人大常委会、市卫计委、市医保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