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是解决居者有其屋的重大任务,也是“十个全覆盖”工程的首要工程,惠及千家万户,功在当代,利在子孙。工程实施以来,得到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和支持,正在取得预期效果。
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对一个地方来讲,是一项重大工程;对农牧民群众来讲,是一生的大事。大部分农牧民用多年的积蓄来建房,他们可能一辈子才能建一次房。可以说,住房是农牧民除土地之外的另一个命根子。由于历史欠账多,面广量大,我们不可能一下子按高标准全部解决。要处理好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突出建设的实用性,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标准,宜新则新、宜修则修,符合当地实际、文化特点和生活习惯,切不可不顾条件、贪大求洋、盲目攀比。
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目前看,最大的、也是共性的制约因素是资金问题。解决危房改造资金缺口问题,不能一味地眼睛向上、等靠要,必须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一起想办法、找出路。比如,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的基础上,通过运用PPP等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农村牧区建设。再比如,通过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物资、就地取材等方式,既可降低建设成本,又能促进本土产品销售。还可通过广泛引导群众投工投劳和群众自建、政府验收后给予补贴等方式,将政府决策和农牧民意愿更好地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每一户贫困危房户都能搬进新家。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应当是各级政府的奋斗目标,但要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不同嘎查村的情况,分类施策,不能一味搞大拆大建、求新废旧、推倒重来。对长期在外、有固定住所、不准备返乡养老的,可进行生态移民;对需要彻底改造的,可采取村民自建形式,拆旧建新;对无劳动能力、生活尚能自理的老人,可安排自愿入住由政府统一新建的幸福院。只有充分考虑当地实际和群众的接受程度,做到花小钱办大事、少花钱多办事,才能真正把这项工程建成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