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市、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同时,我市制定出台扶持民间文化组织和家庭文化户办法,把民间文化组织和家庭文化户等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范畴内,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结构,延伸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形成五级公共文化网络。我市先后扶持家庭文化户1.1万户,组建民间文化组织和乡村业余文艺队1000多个,有效满足了城乡居民的文化需求,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补充。建成了“城镇10分钟文化圈、农村2公里文化圈、牧区10公里文化圈”。
如今的农村牧区,光景已大不同:白天可以去草原书屋上上网、看看书,晚上可以到文化大院看电影、跳跳舞。多姿多彩的新农村文化生活,越来越时尚。
同时,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我市始终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立足建设美丽乡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整治环境卫生、推动移风易俗、提高农牧民素质为抓手,全力开展“爱我鄂尔多斯·乡风文明大行动”,活动开展以来,农村牧区环境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农牧民素质得到了整体提升。
不论是苏木乡镇的大街小巷,还是嘎查村的农家小院,每户人家都有自己家“专属”的朴实而接地气的家风家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鄂尔多斯优秀精神品质、“六个提倡,六个反对”、“讲文明树新风”等各类公益广告在各级各类媒体上不间断刊播,在农村牧区宣传标语纷纷上墙;志愿服务队的成员们忙碌在邻里坊间,以身作则,文明劝导;嘎查村的文艺骨干歌声唱响新农村;“好婆婆”“好媳妇”“美德少年”等身边好人榜上有名,善行义举四德榜传播凡人善举正能量……
创新形式,让文化服务“流动”起来
“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舞台……近年来,我市不断创新服务形式,让公共文化服务在城市乡间畅快地“流动”起来,让群众更好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我市具有地广人稀、居住分散的特点,在牧区,有的牧民居住地距离文化站、文化室数十公里或上百公里,普遍存在读书难、看电视难等问题。为满足农牧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在开展文化站、文化室阵地活动的同时,我市大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给公共文化单位和所有文化站配备流动文化车,把文化送到离牧民最近的地方,让文化服务流动起来,为农牧民提供更多的便利。为让农牧民看上了丰富多彩的有线电视节目,我市因地制宜实施MMDS(多路微波分配系统)传输覆盖工程,从2010年起在自治区率先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自办节目全覆盖工程、广播电视户户通惠民工程,全面提高数字广播电视入户率,在全区范围内最早实现市、旗两级自办广播电视信号覆盖城乡。
流动文化服务是使公共文化由固定转向流动、由被动转向主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效能的有效途径,是资源共享、缩小城乡差别的一项有效举措。2012年,市政府一次性投入8000万元,统一购置111辆机动文化车、74台流动电影放映车和1030套乐器、灯光、音响设备配送到全市市、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各公共文化单位,为发展流动文化服务提供了有利条件,使流动文化服务成为鄂尔多斯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市普遍建立了流动图书馆、流动文化馆、流动文化站、流动博物馆和流动电影站。6支乌兰牧骑均保持自治区一类乌兰牧骑标准,每队每年为基层巡回演出百场以上,全市形成强有力的流动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了阵地与流动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
强化保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稳步持续发展,建立一整套标准化保障体系最为关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结合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标准化体系建设。
建立人才队伍保障标准体系。全市加强公共文化专业人才、志愿者、业余文化骨干三支队伍建设。2014年按市政府的规定,每个苏木乡镇(街道、社区)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核定编制至少3名,嘎查村文化室至少配备了1名公共财政补贴的管理人员,实行旗聘、镇管、村用工作机制。2015年,市图书馆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试点工作,完成了理事会组建工作,在理事会章程的框架下,公共图书馆实现了社会广泛参与的新的管理模式。建立技术保障体系。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设备配置标准,并以市、旗区补贴等形式予以落实。全市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均配有流动文化服务车,提高了流动服务的能力。建立资金保障体系。设立市、旗区两级政府公共文化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共文化网络建设、文化产品购买、活动补贴等,建立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同时,大力实施文化惠民项目,把公共文化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轨道,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建立产品供给保障体系。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是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主体,民间文化组织等社会力量成为文化产品供给的重要补充力量。通过采取以政府买单、项目补贴、社会支持、企业赞助等形式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所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全部实现经常性免费开放,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基本文化服务。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市、旗、乡三级党委、政府均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目标中,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也把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纳入部门对部门、部门对所属单位的年度考核之中。
坚持把制度设计研究与实践创新有机结合起来,组建了制度设计研究专家组,针对我市实际,以“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为课题,深入研究和实践公共文化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形成了《公共文化模式探索》、《流动文化服务机制研究》、《农村牧区家庭文化户探索》等50多篇专题研究成果。2014年市政府印发并实施了《鄂尔多斯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管理规划》,2015年,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要求和我市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拟定了《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正在审核中。这些规章及标准的制定,使全市现代公共文化建设有章可依,走向标准化、均等化、持续发展轨道。
公益共享,文化惠民。我市将继续牢牢把握“两个巩固”根本任务,建立起设施更加齐全、产品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更高、机制更加健全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文化阳光遍洒城乡,全面提升城市文化内涵,为把鄂尔多斯建设成为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不断积淀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