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电影《季风中的马》获得第25届夏威夷国际电影节亚洲电影大奖,为内蒙古民族电影争得了荣誉。
电影《诺日吉玛》以人性与大爱的力量赢得好评如潮。
电影《老哨卡》表现了战争中小人物身上散发的人性光辉,备受观众追捧。
立足草原文化方能博取市场
参加论坛的专家学者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发展中的内蒙古影视剧创作及影视产业,要想在全球化语境中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坚持民族和地域特色创作道路,这是内蒙古影视的立身之本。
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郭培筠提出,首先,要立足本土资源,以小博大。“对于内蒙古影视创作而言,最显而易见的优势在于我们有着完全不同于其他民族和地区的文化传统,因此必须坚持以民族的人文资源为根脉,不断深入挖掘内蒙古的民族文化资源和地域文化资源的‘原点’,继续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自主创新的道路,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周星教授认为,电影的独特性是自我的精神支柱,需要一种自身鼓舞和独立存在的影像精神,这对于民族电影而言可能是最需要坚持的核心。
另外,还要将影视创作规律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努力寻求文化与产业的和谐共生。
内蒙古艺术学院教授李树榕指出:“我们主张民族题材影视剧要探寻、开掘、遴选‘为历史存正气’的优质文化资源,是因为经济繁荣决定人的物质生活质量,而文化繁荣则决定人的精神生活质量以及人生境界。因而,强调民族题材影视剧要重视优质的民族文化资源,不是放弃收视率,而是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对此,深处行业的激流涌动之中的内蒙古影视业精英们感触颇深。著名导演麦丽丝感言:“我们已经习惯性地伸手要钱。要想发展起来,我们就应该改掉这个习惯,要面向市场就要按商业规律去拍商业电影,研究商业电影的游戏规则;其次就是艺术电影。我觉得这类电影可以活下去,也能够火起来。对于电影人来说,那就去抒发自己的个人情感,比如巴音导演的《诺日吉玛》。但不要违背电影规律,电影一定是要放到电影院里给观众看的电影。”王新民导演认为,“少数民族题材的创作没有特殊性,应该按照影视创作规律进行创作,要学会用电影或电视剧的方式讲好内蒙古的故事,而不能因为我是少数民族题材,就在创作上有了特殊的理由,就可以不按创作规律去认真对待。”
郭培筠教授指出,当务之急的是,要利用好我区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契机,推动影视创作大胆与市场接轨,避免出现条块分割、资源浪费、规模过小的状况。因此,我们要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建立健全影视人才资源开发和利用制度,逆转人才外流,为区内影视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当前,文化产业已上升为国家战略。2010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为电影产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而对于少数民族题材影视创作,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更是给予极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2013年10月,由国家民委、中国作协批准立项的重要文化项目“中国少数民族电影工程”在京启动,支持少数民族电影创作。2010年,自治区出台《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培育新型电影企业、建设“内蒙古民族电影院线”等方面,加大对我区民族电影产业的扶持力度。
内蒙古民族影视作为中国少数民族影视文化的重要一极,应该充分抓住发展机遇,立足本土,放眼世界,批判地学习和借鉴包括好莱坞在内的一切有益的影视文化,用好作品博取未来和市场。 (记者 白江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