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5批向盟市交办问题线索93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9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收缴违纪资金1480多万元……”记者昨日从自治区纪委了解到,这是自治区纪委开展解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简称“拍苍蝇”行动)以来的一份“成绩单”。
“问题线索交办下去后,各盟市纪委和派驻机构一般办理时限不超过4个月。”自治区纪委副书记韩世华介绍说。
98%以上信访举报信来自基层
“原来是村领导截留的低保金,真让人心寒。”在通辽市奈曼旗一村庄,村民毕先生被当地民政部门列为低保户,却一直未领到低保金。他曾多次到村委会询问,都被各种理由搪塞。无奈之下,他把情况向纪委反映。经通辽市纪委调查,发现是村党支部原书记私自截留了两户村民的低保金5276元。
在“拍苍蝇”行动中,像毕先生这样的受益者还有很多……赤峰市林西县一村庄的村委会主任冯某,平日做事独断专行、一手遮天,涉嫌违纪违法,村民对其敢怒不敢言。
冯某的问题线索被反映到自治区纪委后受到高度重视,当即将冯某的问题线索交办至赤峰市纪委调查处理。经过缜密调查,专案组发现有两条线索直指冯某——一是冯某以其妻子和母亲的名义非法领取土地补偿款21万余元;二是冯某存在与另外5人串通贪腐的问题。问题查清之后,冯某最终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余5人也与冯某一起锒铛入狱。
根据自治区纪委统计数据显示,我区98%以上的信访举报信、95%以上的上访群众都来自基层,基层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严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从2013年10月开始,自治区纪委决定集中开展解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由此拉开了全区范围内“拍苍蝇”行动的序幕。
严防网开一面、不予立案
自治区纪委信访室有关人员向记者介绍,“拍苍蝇”行动重点查处的是苏木乡镇、嘎查村的党员干部在农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惠农惠牧资金管理使用,民生工程实施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为防止专项行动流于形式,自治区纪委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做到上下联动、合力“拍蝇”:自治区纪委在全区范围内筛选出反映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的线索,建立台账,采取“挂号交办、结案销号”的方式向盟市纪委交办;自治区纪委对照每轮行动台账,对各盟市“拍苍蝇”情况进行抽查,对已解决的进行销号处理,对还未彻底解决的继续挂账督办,直至得到妥善解决;每轮行动结束后,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严肃追责、限期整改。
如何保障“拍苍蝇”行动中交办问题线索的成案率?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纪委“走下去”进行严格复查,“请上来”实施重点约谈,严防“拍蝇者”对问题线索网开一面、不予立案。自2014年7月开始,自治区纪委对第一轮“拍苍蝇”行动的511件问题线索逐一排查,筛选出举报内容清晰、反映问题具体、办结但未成案的线索,派出三个复查组到相关盟市和旗县进行复查。
记者了解到,今年,自治区纪委又下发《关于“拍苍蝇”行动问题线索交办有关事宜的通知》,将线索交办方式由集中成批交办转为随时交办,力求保持定力、持续推进,做到除恶务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首席记者吴博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