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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坐飞机不能坐动车 包头老赖主动还债望恢复"清白"
内蒙古新闻网  15-09-17 10:59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9月16日,包头一家工贸公司的老总张某赶到达茂旗人民法院,要求偿还债主欠款,同时请求法院将自己的名字从“老赖”的名单划出。

  张某是包头市一家工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诉至达茂旗人民法院。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达茂旗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直无法与张某取得联系,在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达茂旗人民法院对该公司名下的财产查询也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其拉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此后,张某在出差过程中无法乘坐飞机、动车,为了业务,张某不得已自己开车几次往返于包头和深圳之间,劳苦万分。9月16日,张某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询问相关履行义务,希望达茂旗人民法院能把他从名单中去除。张某表示,愿意用一辆奔驰车顶抵一部分债务,剩余部分分期履行。

  据了解,7月24日,最高院发布《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根据规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将限制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其实早在2010年最高院就明确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不得旅游、度假等多达九种类型的高消费行为。

  其实,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不仅是对“老赖”的一记“耳光”,更多的是对公众的善意提醒。随着法治社会越来越健全、越来越完善,对付“老赖”总会有办法。人无信而不立,让广泛的舆论宣传和法制教育为先导,不断健全全社会的信用惩戒联动机制,从而为和谐社会增添更美的音符。(记者 赵琼 实习生 李娜 杨树芬 侯艳敏)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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