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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内蒙古将评价宏观政策对就业影响
内蒙古新闻网  15-09-22 09:3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消息称,内蒙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从2016年起,针对政府制定的改革发展、财税金融、产业调整、商务贸易、社会管理等重大政策,对就业岗位变化、就业创业环境、集中失业风险、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等方面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价,形成专题评估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据悉,内蒙古要求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将带动吸纳就业列入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申报内容,同等条件下将带动吸纳就业列入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申报内容,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对就业的拉动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投资项目对接,同步启动人力资源配置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记者 张昊文)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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