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实用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身边法律】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内蒙古新闻网  15-10-29 16:03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遗产有剩余的,执行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遗产还有剩余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指无遗嘱或者无有效遗嘱的情况下,由特定继承人依法定顺序与份额分配遗产的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1)合法婚姻关系中的配偶。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另一方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宣告死亡人于死亡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2)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3)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特别说明:被收养的子女与生父母之间没有相互继承的权利,但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子女继承了其继子女/继父母的遗产,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生父母的遗产。(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6)代位继承人。(7)胎儿。胎儿不是继承人,但是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承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额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1)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2)祖父母、外祖父母。(振昊律师事务所供稿)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风电供暖
胡杨秋色
蒙古国商品在首届...
聚焦首届中蒙博览会
秋意浓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探秘大自然
醉美深秋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