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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综述(下)
内蒙古新闻网  15-11-02 09:55 打印本页 来源: 巴彦淖尔日报  
 

  纳林湖美景

湿地公园风景宜人

 

  巴彦淖尔,蒙古语的意思是“富饶的湖泊”。从名字上可以看出,作为“塞上江南,黄河明珠”的巴彦淖尔,与水有着不解之缘。

  巴彦淖尔,因水而生、因水而灵、因水而富,丰富的水资源是这里最大的优势。近年来,我市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按照做好“水、绿、文化”三篇文章的总体布局,不断加强水生态环境治理,大力实施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进一步扩大湖泊湿地水域面积,建设城市水系景观,打造富有水乡气息的“塞外江南、草原水城”。

  初见成效实施一批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近年来,我市陆续实施了一系列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其中,重点完成了乌梁素海湿地保护示范工程和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和恢复一期建设工程。目前,该工程已经通过国家林业局竣工验收,乌梁素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二期建设工程正在进行项目可研申报。乌梁素海富营养化治理建设项目和2013年保护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已开始组织实施,乌梁素海生态定位站于今年7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其它拟建内容正在组织申报。乌梁素海湿地保护区实施的一系列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使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乌梁素海已重现百鸟争鸣的美景。

  同时,我市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实施了河套湿地公园、镜湖、杭后润昇湖、磴口南湖北海、奈伦湖等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实施总面积18.67万亩,工程建设投资达23亿元。目前,全市已建成4处各级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3处国家级湿地公园;建成五原黄河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乌拉特前旗沿黄湿地自然保护区和磴口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3处旗县级自然保护区;2012年成功申报了内蒙古纳林湖国家湿地公园和五原巴美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2013年成功申报临河河套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今年,国家湿地办组织专家对奈伦湖湿地进行考察,争取进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科学决策加快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步伐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通过实施大规模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湿地减少的势头,改善了局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但因湖泊湿地补水不足、干旱蒸发、不合理开发利用等因素影响,湿地不断消失的情况仍然存在,保护湿地任重道远。

  调查显示,上世纪60年代至今,我市湖泊数量从300多处下降至164处,水域面积从160.5万亩减少至66万亩,减少了58.9%,每年蓄纳黄河洪水的能力也相应降低,湿地的生态功能逐渐退化。河流、湖泊湿地沼泽化、自然湿地转为人工湿地等情况很突出。与此同时,由于专职从事湿地保护与管理的人员不足,湿地保护体系和管理能力相对滞后,各级政府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还没有真正建立,没有形成良好的协调管理机制,难以形成保护湿地的合力。为更好地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实现湿地保护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我市积极推进湿地保护立法工作,明确执法机构主体单位,理顺保护管理职能业务。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对湿地保护立法工作进行前期调研、立法规划等前期准备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由于我市大部分湿地通过渠道进行水源补给,针对湖泊、河流湿地补给水源减少问题,相关部门建议尽快实施河湖连通补水工程,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政策制度保障体系,制定科学可行的湿地补水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现有引水干渠,每年在黄河凌汛期,实施湿地生态补水工程。

  做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同样离不开项目资金保障。全市各级湿地管理单位通过争取国家规划的退耕还湿、湿地保护补偿、湿地保护奖励、农业综合治理中湿地恢复与治理、湿地保护补助、湿地保护工程等项目,进一步推动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同时,灵活运用市场机制,全面推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社会化进程。(记者刘小倩/文高晓龙/图)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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