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制度让农区居民也领上了养老金。(丹妮摄)
困难有救助生活得保障
家住乌达区乌兰淖尔镇泽园社区的陈海平既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
8年前,年仅30岁的陈海平被查出患了肝硬化,而且脾也做了切除手术,这对他的家人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做手术花了好几万,每年还得住好几次医院,医药费每年至少在2万元左右。没办法,除了妻子打工的收入外,还得让60多岁的父母补贴家用。”陈海平说。
2010年,社区了解到陈海平的情况后,为他全家3口人申请了低保。如今,陈海平家每月可以领到990元的低保金。“要是没有低保金,估计家里就揭不开锅了。”陈海平说,因为住院负担较重,他还累计享受到了1万多元的医疗救助金。
我市实行农区居民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社会救助保障的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15年我市低保保障标准提到每人每月585元,五保对象与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一致,实现了同城同待遇,供养标准保持自治区前列。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核定农区居民低保对象1816户、3440人,发放低保金738.1万元。符合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就业救助等条件的农区居民,均按政策规定给予救助。
同时,我市的农区居民享受与城镇居民一样的高龄津贴普惠制同等待遇。8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津贴,10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300元高龄津贴,采取老年人“一卡通”信息录入、银行代发的方式发放。
截至9月底,我市共为农区501名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41.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