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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8家企业诚信缺失被亮红灯
内蒙古新闻网  15-11-06 17:30 打印本页 来源:阿拉善日 
 

  近日,阿拉善8家企业因联系企业不存在、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等问题,被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目录》的启用,给诚信缺失企业亮起了红灯。

  今年7月,自治区工商管理局要求在阿拉善按照3%的比例对企业2013和2014年度年报信息公示进行抽查,以获取企业经营诚信情况。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108户企业展开抽查,发现8户企业存在诚信缺失问题。

  工商总局制定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出现四种情形会进入名录,并将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用明显的红色标记进行提示。这四种情形为:未依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二是未依照相关规定在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即企业未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也未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内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三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四是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据介绍,企业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限制或者禁入。不良信息同时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的信用参考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终生不能抹去,即使改正后移出了经营异常目录,曾经的经营异常痕迹也将记录在案。(记者 魏强 通讯员 孙长连)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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