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统一着迷彩服,统一手持镐把,进入一家公司办公区,对工作人员进行殴打并砸坏车辆……这些经常在影视剧里看到的场面,却真实地发生在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查干补力格苏木花岗岩采石区。目前,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对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5月1日7时许,在四子王旗查干补力格苏木花岗岩采石区富恒矿业,一群身穿迷彩服的人闯进办公区,手持镐把对多名员工进行殴打,并闯进办公室对正在睡觉的郭某某进行殴打,还将两辆汽车的玻璃打碎,之后将所有人驱离……
四子王旗公安局接到报案后,派出大量警力赶到现场,先后抓获杨某维等多名违法犯罪嫌疑人。经审讯,案情清晰起来。杨某维因富恒矿业的股权问题与郭某某发生纠纷。杨某维让他的弟弟杨某周、员工陈某某和司机李某买了迷彩服和镐把等工具,准备对郭某某实施报复。4月29日,杨某维给河北省武安市的民工朱某某打电话,让他雇十几个人来四子王旗。30日,朱某某领着十几个人从河北省坐中巴车来到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杨某维让杨某周、陈某某安排雇佣来的朱某某等人吃住在乌兰花镇鼎盛宾馆,并且给了朱某某1万元,让他给雇来的人员每人发500元和一套迷彩服,并约好第二天去富恒矿业办公区,驱赶郭某某及其员工的事情由杨某周全权负责。此间,杨某维给杨某周出具了书面“委托书”。5月1日早上,杨某周和陈某某就带领朱某某等人开着一辆丰田轿车、一辆越野车和杨某维雇来的中巴车,来到查干补力格苏木花岗岩采石区富恒矿业办公区,对郭某某及其员工进行殴打,造成郭某某及其员工不同程度受伤。期间,他们还砸坏了两辆车的玻璃。郭某某的员工杨某震的胳膊被打断,后经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情为轻伤一级。经乌兰察布市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被砸坏的汽车部件总价格为3590元。
8月10日,四子王旗公安局侦查终结,以犯罪嫌疑人杨某维、杨某周、陈某某、朱某某、许某某、李某某、杨某军涉嫌聚众斗殴罪,向旗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维、杨某周、陈某某、朱某某、许某某、李某某、杨某军聚众斗殴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上述7名犯罪嫌疑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系共同犯罪。
9月1日,四子王旗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11月6日,记者从四子王旗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近日将公开审理此案。(首席记者 张泊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