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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遗产留给私生子 原配欲讨回
内蒙古新闻网  15-11-09 09:2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因为丈夫将两套房产留给了非婚生的二儿子,其原配为此闹上了公堂。

  2010年,朱某因病去世,生前他不仅与妻子童某育有一个儿子朱某甲,还和长期同居的唐某也生育了一个儿子朱某乙。临终前,朱某留下遗嘱,将自己的两处房产都由二儿子朱某乙继承,其他人无权干涉,在朱某乙未成年期间,房产由其母亲唐某代管。童某知道此事后,将唐某和朱某乙告上了法庭。

  昆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了解此事后,因双方当事人身份特殊,便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了缓解当事人情绪上。主审法官对童某、朱某甲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讲解,向其说明我国法律对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是一视同仁的,如有证据证明孩子的血缘关系,非婚生子女就享有与婚生子女一样的权益。虽然明白了法律规定,但是童某思想上始终觉得委屈,抵触情绪严重,仍然坚持其主张。面对这种情况,主审法官并没有气馁,在第一次调解失败后,主审法官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分析证据。最终,双方当事人化解了心中的抵触情绪,唐某同意将其中一处房产过户给朱某甲,双方达成调解意见。(首席记者 时婷婷)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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