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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蜘蛛人”落网记
内蒙古新闻网  15-11-10 10:10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在一年的时间里,突泉县突泉镇27个居民小区不断发生住宅楼被盗案。9月26日,突泉县公安局终于将专门攀爬二楼行窃近50起的“蜘蛛人”一举抓获。

  去年10月4日至11月7日,突泉镇有7名居民先后向突泉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报案称家中被盗。7起案件的接连发生,给侦查员提供了研判条件:被盗的物品都是现金或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二是被盗的时间都是在晚六点到八点左右;三是被盗的住户都是二楼居民;四是作案人都是从楼房的客厅窗户进入现场,然后开防盗门逃离;五是都没有在小区监控探头发现有价值的影像资料或线索;六是通过现场痕迹分析,这7起案件都是一人所为。

  在这一年时间里,刑事侦查大队始终没有放弃对系列案件的专项侦查。侦查员在全镇进行网格式的排查,终于通过传统的侦查手段,获得了一个非常有价值的破案线索。突泉镇的无业青年姜某,没有正常的经济收入,但花钱阔绰,不但经常花大量的钱买游戏装备上网,还抽着高价的香烟。该人有一个专卖监控设备的朋友,姜某经常光顾这个专卖店,对监控设备的性能比较了解。一名熟悉姜某的人向侦查员反映,姜某抽过一种属于非卖品的香烟。侦查员通过与姜某有过接触的人获得了一个香烟盒,经被盗居民辨认,正是他家曾经被盗的那种香烟。专案组分析认定,姜某就是系列案件的重点嫌疑人。

  正当侦查员开始抓捕嫌疑人时,嫌疑人却离开了突泉。侦查员很快查获了姜某于9月28日到吉林省白城市的重要线索。侦查员驱车直赴姜某入住的宾馆,一举将姜某抓获归案。

  姜某将他自去年10月4日至今年9月7日在突泉镇27个居民小区盗窃二层居民楼的犯罪事实和盘托出。盗窃起数近50起,盗窃现金和贵重物品折款近40万元。(金连阁刘晓娟)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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