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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大爱 猫头鹰重飞大自然
内蒙古新闻网  15-11-10 16:30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 近日,敖汉旗森林公安局四家子所民警将一只猫头鹰放飞大自然。

  2015年10月29日上午,四家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报警群众称在四家子镇闫杖子村村委会门前发现一只猫头鹰。接警后,四家子所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将猫头鹰带回派出所。

  猫头鹰,学名短耳鸮,面盘褐色,下体淡棕白色,嘴黄褐色,爪黑褐色,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适应各种生存环境,捕食害虫老鼠,保护森林有功,对庄稼有益,是大自然的忠实卫士。

  民警在确认其没有受伤后,对其进行喂养,短耳鸮体力恢复,经敖汉旗森林公安局批准,由四家子所民警在野外进行了放生,使它重新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 (通讯员:孙志坚薛俊杰刘鹏飞)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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