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赤峰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敖汉旗森林公安民警调解一毁坏林木案
内蒙古新闻网  15-11-11 16:37 打印本页 来源: 赤峰市林业局  
 

  日前,敖汉旗森林公安局新惠派出所依法调解一毁坏他人林木案件。

  今年8月12日,敖汉旗森林公安局新惠派出所接到一村民报案称,驻地萨力巴乡城子山村水泉五组孙洪芹家的榆树被人活扒了皮。接到举报后,派出所所长赵冉冉带领两名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现场地理位置为萨力巴乡城子山村水泉五组小树梁,现场勘查结果:现场存有8棵榆树,均在齐腰处被人不同程度地转圈扒了皮,榆树胸径12.5厘米--28.2厘米之间,树高7米左右,砍树扒皮工具为手斧。经过民警入村调查和现场勘查结果确认,毁树者为本村村民付某,因这8棵榆树与他家的耕地搭边,影响了他家庄稼生长。于是就萌生了毁树的念头,想用转圈扒树皮的办法,让榆树慢慢地消亡。办案民警认为,付某的行为涉嫌毁坏林木,但考虑案件情节轻微,未造成过大损失,且当事人双方也同意调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在该村村主任和辖区护林员的见证下进行了调解,由付某一次性付给林权所有者人民币1000元,作为树木赔偿,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至此,一起毁坏他人林木案件宣告结案。(刘忠友  曲中阳

[责任编辑 安华祎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风电供暖
胡杨秋色
蒙古国商品在首届...
聚焦首届中蒙博览会
秋意浓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探秘大自然
醉美深秋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