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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发放救助金27.6万元
内蒙古新闻网  15-11-12 12:09 打印本页 来源: 通辽日报  
 
  库伦旗民政局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精心培育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创新工作举措,构建立体服务网络,加强经费保障,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该中心结合实际情况联合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对区域内的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各类身处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进行排查摸底,建立个人档案,评估家庭监护情况与需求,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资金帮扶、助学援助和教育指导等。同时,该中心建立了以“检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为主题的联动反应机制,构建了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推动了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了“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格局,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不良侵害,维护了社会稳定。

  该中心自成立以来,已先后救助困境儿童89名,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7.6万元,并为辍学、失学儿童提供了助学帮助,使他们恢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

  (王成艾荫江)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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