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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方便焚烧秸秆 失大火身陷囹圄
内蒙古新闻网  15-11-12 16:01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闫某某系通辽市科左中旗某村村民,为图方便在自家耕地内焚烧秸秆,由于疏忽大意造成失火,落得个既赔偿损失又身陷囹圄的下场。

  2014年4月的一天,闫某某为春耕到村东南自家耕地内焚烧秸秆,见无明火后回家。12时许,因当日风势较大,闫某某焚烧秸秆处起火并向南蔓延,烧至邻村张某某承包的林地。后经有关部门勘查,火灾过火面积666.13亩。其中草甸子502.9亩、林地163.23亩,过火林木约3000棵。案发后,闫某某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3万元。

  鉴于闫某某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排查时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等情节。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失火罪判处闫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通讯员:王敖套 白玉军

[责任编辑 安华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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