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政补偿、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从目前的总体情况看,改革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运行平稳、开局良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发改、人社、财政、编办、卫计委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宣传、发动、部门落实、督促检查、分析评价等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进度和部门职责。制定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备配置严格按照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规划执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人事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相关配套文件。及时召开专项推进会议,总结各旗县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市政府抽组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改革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消极应付、进展缓慢、相互推诿而影响整体进度的相关负责人,启动行政问责,确保改革为全市人民带来更多更好的实惠。
积极探索补偿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我市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政府主导,旗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设备配置基本上由政府投入。各旗县政府正在或已经制定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具体补偿办法,2015年药品零差率政府补贴差价已经、正在或将要拨付到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相继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和医院理事会,院长公开招聘工作正在或已经完成。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按岗位技术含量、劳动强度、风险程度、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等原则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设立绩效系数,明确二次分配项目。实施按岗取酬,按工作量、服务质量取酬,做到分配合理,极大地调动了医务人员积极性。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取得实效。一是医疗核心制度切实落实。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始终把落实核心制度摆在医疗工作的首位来抓,全面推行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等核心制度,确定科主任为落实核心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医院、行政科室、业务科室三级督导检查组织,分级负责核心制度的落实。二是临床路径管理积极推进。二级医院选择15个专业40个病种、三级医院选择20个专业60个病种进入临床路径管理。手术病人平均住院日7.3天,低于同期平均水平1.5天。三是医疗费用严格控制。积极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级医院选择15个病种、二级医院选择10个病种开展单病种限价,全市完成限价1525例。全市医疗机构每门诊人次平均收费89.2元,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3512元。四是抗菌药物应用合理控制。二级以上医院抗菌药物使用严格执行“限品种、限用量、限级别”,加强处方点评和超常预警。全市各医院点评处方11.8万张,处方合格率为94.3%;处理不合格处方责任人250人次。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平均为16.5%,低于国家20%的标准;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平均为49%,低于国家60%的标准。五是优质护理服务逐步推进。我市优质护理服务已实现三级医院病区全覆盖,二级医院覆盖60%病区的目标。实行分组护理,改革护理排班模式,使每名患者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
我市正紧紧围绕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和保障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转变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等重点环节强力推进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争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真正实现“群众负担能降低、医院收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社会稳定能保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