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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集宁区105户特殊家庭优先分配到公共租赁住房
内蒙古新闻网  15-11-13 10:30 打印本页 来源: 乌兰察布晚报  
 

  11月10日上午9时,集宁区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分配家庭评审现场,来自集宁区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特殊家庭105户,将得到分配的新房。

  此次分配的房源位于家合欣苑小区C区和D区,分配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保障优先对特殊家庭进行现场认定,不参加摇号,直接分配租赁住房,确定住房所在位置和单元。

  集宁区住房保障中心的杨主任说:“我们邀请了集宁区人大代表、纪检委行风政风监督员、集宁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和集宁区残联的工作人员以及媒体的记者现场监督、全程报道,保证这次分房的公平公正。同时为了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力度,我们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一些有残疾证的和身体有严重疾病的居民,采取照顾的办法,让他们都住上较低的一些楼层。”

  今年46岁的宫建龙,是集宁区虎山办事处建设街社区居民,视力一级残疾,一直带女儿和父母生活在两间不到30平米的平房,现在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宫建龙很高兴。他对记者说:“国家对我们残疾人的关心和帮助,我感觉到很高兴,今天我激动得很。”

  据了解,近年来,集宁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多方筹集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切实解决重病、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此次优先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是2013年10月份以前申请的,集宁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特殊家庭105户。分别是:肢体一、二级残疾家庭56户;智力一、二级残疾家庭15户;精神一、二级残疾家庭19户;视力一级残疾家庭4户;多重残疾家庭9户;军烈属伤残家庭2户。(记者 巴特尔)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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