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四个机制 明确深化价格改革主要任务
——访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包满达
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工作时专门强调,“价格改革不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关键问题就等于没抓住!”如今,距离国家发出价格改革的动员令已近一年,我区价格改革做了哪些尝试,效果如何?对此,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包满达。
记者:《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工作方案》作为我区价格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有哪些重点内容?
包满达:《改革方案》以建立健全“四个机制”,即: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作用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价格调控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监管机制、优质高效的价格服务机制为核心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我区深化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放开、下放价格步伐,进一步放开一些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取消一批服务性收费项目,将一部分定价项目授权盟市、旗县管理。二是完善价费管理机制。从修订《定价目录》、完善政府定价规则、建立价格收费政策评估机制、改革收费管理方式、改进收费审批方式、清理规范价格收费政策性文件等六个方面下功夫,推动价格收费工作从直接制定价格水平和收费标准向制定定价机制和规则转变。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价费改革。把改革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包括电力、天然气、供水)、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深化重点部门收费改革(包括教育、医疗、交通运输),列为自治区价格改革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和主攻方向,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内蒙古价格改革深入开展,确保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改革方案》提出的各项价格改革任务。
记者:我区在资源、交通、医疗服务等被视为“硬骨头”“险滩”领域的改革是如何推进的?
包满达:2014年以来,我们抓住价格总水平比较平稳的有利时机,把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作为“先手棋”,先后放开了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顺利实施了一系列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在电力方面,制定了蒙东地区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价,推进大用户直购电改革;在蒙西地区先行先试,实施电力多边交易政策,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在蒙西电网实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全国建立第一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体系和公开、透明的电价形成机制,通过输配电价改革腾出的空间,降低了蒙西地区大工业电价,减轻企业用电成本近26亿元。在交通运输方面,陆续放开了铁路旅客、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等部分铁路运输价格。通过清理公路超期收费、试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等方式降低了车辆通行收费,进一步推动了公路交通收费改革。在医疗服务方面,召开听证会,通过了调整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方案;各地旗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已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并制定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基本完成了旗县级试点公立医院价格改革任务;放开了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的所有药品价格,全面实行药品市场定价机制;落实国家低价药政策,及时公布了自治区首批低价药品清单等等。
记者:价格放开后,政府如何实行价格监管?
包满达:价格监管本身也是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且是难度更大的改革。我们在制定《改革方案》时,从实际操作层面做了周密部署,着重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完善价格监管规则。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有关价格规定。二是加强价格监管执法检查。积极查办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涉及民生领域的重大案件,重点查处有关经营者和行业协会通过价格协议、价格串通等方式操纵价格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充分掌握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发现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对可能影响群众生活、市场秩序、社会稳定的价格异动,及时提出监管建议,落实有关监管措施。四是建立价格诚信记录、信用评价、信用奖惩机制,督促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工作,提高广大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自觉性。
与此同时,为确保每一项改革方案平稳实施,自治区发改委针对不同商品和服务的行业特点,分类别、分领域制定改革的细化方案,在每个方案出台前,都要求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并制定应对预案,方案实施后,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评估政策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记者:今年10月,国家颁布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对我区价格改革有什么样的影响?包满达:在价格改革全面提速之际,《意见》的颁布实施,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价格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落实《意见》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进行完善,深入推进内蒙古价格改革,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解决好重要民生价格问题。(记者 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