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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支付 高某某盗窃前妻家人钱财
内蒙古新闻网  15-11-19 10:28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利用微信支付 高某某盗窃前妻家人钱财

  近日,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审结了首例通过微信实施犯罪的案件。被告人高某某将前妻家人的钱利用微信支付功能盗走。因犯盗窃罪,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离婚前,高某某与妻子共同经营着一家烟酒店,为了烟酒店经营便利,办理了一张建设银行卡与店内的POS机绑定,双方均知晓卡号和密码。2014年7月3日,高某某与妻子离婚,两人约定烟酒店由前妻经营。后来,该烟酒店由其前妻的母亲王某某经营。从2014年7月8日开始,高某某将之前与前妻共同办理的建设银行卡与其微信支付功能绑定,并通过微信支付功能,前后盗取卡内现金9343元。(记者解裕涛)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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