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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家司法考试分数线内蒙古划定为305分
内蒙古新闻网  15-11-20 19:49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记者20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司法考试处获悉,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已经划定,据悉,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国家司法考试的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考生考试成绩将于11月21日公布。

  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方面,合格分数线共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其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据了解,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应试人员可自11月21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杨腾格尔)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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