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会员卡在黛恩特美容美发会所享受不到会员应该有的优惠价格,并且不给我们退卡,此外还有两家店拒绝我们使用会员卡。”杨先生说。连日来,有多位呼和浩特市读者手持黛恩特美容美发会所的VIP会员卡向本报反映,他们持有会员卡但是却没有享受到会员的优惠,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11月24日《北方新报》)
一样的VIP会员卡为何不能享受同等的待遇?对于这个问题,这家美容美发会所的负责人给出了这样的解释:一是这些会员卡不是以现金形式对外办理的,而且是非实名制,因而不能享受优惠;二是首府的8家连锁店中,万立店和新希望店已经出兑,不再由黛恩特进行经营管理,所以不能使用。这样的解释看似颇有道理,其实难以让人信服。
既然消费者持有黛恩特美容美发会所的VIP会员卡,而且这张会员卡又真实有效,那么在进行消费时,商家就有责任按照事先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至于这批会员卡是不是以易物的形式流向社会、那两家门店是不是真的已经出兑,这些都与消费者无关,只要黛恩特美容美发会所存在,消费者就有权让商家兑现承诺。
如今,以办理会员卡让消费预付消费的现象在生活中比较常见,这本来是双赢的事情,一方面有利于商家回笼资金,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但是很多时候商家并不遵守承诺,常常利用会员卡坑骗消费者。其实,会员卡不仅是一张储值消费卡,它还是约束商家经营行为的凭证。因此,会员卡里除了储存消费者的预付费以外,还应该装满商家的诚信。 (刘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