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和浩特食药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投诉举报办理效率
内蒙古新闻网  15-11-27 09:32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食药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投诉举报办理效率

  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把办理投诉举报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个重要渠道和发现食品药品违法线索的一个重要途径来抓,有效提升了投诉举报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今年,单独设置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中心,专门负责投诉举报工作,并明确工作职责,配备工作人员,为确保受理的投诉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举报中心成立后,首先下发了《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12331投诉举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了工作职责、办结时限、回复备案内容。其次在以往办理投诉举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投诉举报的受理、交办流程。规定接听投诉电话文明礼貌、态度热情;对咨询类电话,当场予以细致解答;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解释到位,并告知其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渠道;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照投诉举报处置程序分类分级处置。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了《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建立了电话、信函、来访等多种渠道的群众投诉举报途径。

  四是做好投诉举报信息通报和数据分析工作。为做好每季度投诉举报办理情况信息通报和数据分析工作,建立了投诉举报电子台账,分类详细记录辖区内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事宜,每季度对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为下一步的监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同时形成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每季度下发到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0月份,共受理转办投诉举报1029件,立案查办的118件,对12件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进行了奖励。(记者甄海霞通讯员张利娟)

[责任编辑 魏莉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通“断头路”
娶亲马队浩浩荡荡
初冬享暖阳
外教传技到达茂
快速路上建设公交...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雪趣
创客走进乡村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