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明年扩大到全区所有盟市
内蒙古新闻网  15-11-27 10:0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明年扩大到全区所有盟市

  记者昨日了解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民政厅等部门于日前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2016年,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到全区所有盟市和旗县(市、区),使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全覆盖所有法定群体。

  据了解,《方案》提出,我区将以乌海市的试点经验为引领,通过对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参保条件的自治区户籍人口、非自治区户籍人口及在自治区境内常住人口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登记、核查、规范和管理,力争在今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50%的旗县(市、区),人口占到各盟市的50%。同时,《方案》要求,各盟市要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获得本盟市及所辖各统筹区的户籍人口数据,再与当地社保业务系统进行比对,比对结果由盟市汇总后上传到自治区级数据库。自治区将各盟市养老、医疗保险未参保人员信息与其他盟市上传的参保信息比对,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换联网数据,通过比对后,产生出区外人员参保信息。各类信息汇总下发各盟市后,由各盟市明确未参保人员名册并生成需要入户登记的人员信息。各旗县(市、区)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取得登记所需的户号和详细户口所在地等信息。将需要入户登记的人员导出,统一表单发放到基层,由乡镇(苏木、街道)、村(嘎查、社区)编制花名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登记表》的指标项,入户逐个登记,填写登记表。(记者张学博实习生郭晶)

  

[责任编辑 魏莉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通“断头路”
娶亲马队浩浩荡荡
初冬享暖阳
外教传技到达茂
快速路上建设公交...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雪趣
创客走进乡村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