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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报刊发行严禁搭车摊派和违规发行
内蒙古新闻网  15-11-27 10:0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我区报刊发行严禁搭车摊派和违规发行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秩序,该局将于本月月末~2016年年初开展报刊发行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点包括严禁搭车摊派、违规发行两大方面。

  在治理搭车摊派方面,各报刊主管部门和出版单位要严格做到4个不得:不得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其他报刊;不得采取电话通知、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扣发工资等手段强行或变相摊派发行其他报刊;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收费、评比等职权强行要求服务和管理对象订阅报刊;不得将乡镇、村级组织等基层单位订阅报刊情况与工作考核、评优达标挂钩。

  在治理违规发行方面,要严格做到5个不得:任何单位不得采取提成回扣、赠钱赠物、出国考察、公费旅游等办法推销;不得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或所谓“形象版”、“广告版”扩大发行;不得以舆论监督要挟相关单位订购报刊;不得打着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旗号推销发行;限定范围内的报刊不得超范围发行。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将通过治理,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优化报刊结构,坚决刹住乱摊派抬头的势头。目前,已设立报刊发行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由新闻报刊处承担具体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举报电话为0471-4590019、4590195,基层单位和群众举报可以提供有关案件线索。(记者高佳)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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