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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管理需设好三道防线
内蒙古新闻网  15-11-27 10:01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事情过去好几天了,但现在想起来还是一身冷汗。好像就在半分钟时间,电梯一会儿上一会儿下,真可怕!”前不久,家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华宇名门小区的杨女士在小区乘坐电梯时遭遇电梯惊魂,至今心有余悸。(11月25日《北方新报》)

  近年来,电梯事故在各地时有发生,令人心生忧虑。海恩法则启示我们,电梯管理必须设好三道防线。

  一是引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机制。8月1日起,四川、内蒙古、河北等地已开始实施地方政府制定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其中都提到了引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机制。希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能成为一项制度,在全国强制推行。二是像车检一样对电梯进行验审。相对而言,车检有一套比较严格规范的验审系统,避免了隐患车辆驶上道路。电梯管理应当引入车检模式,规定对投入使用一定年限以上的电梯实行周期检查、管理,对达到限制年限的电梯应强制停用、报废,以免变成定时炸弹。三是规范电梯维保竞价机制。电梯三分靠制造七分靠维保,而目前电梯的维保市场比较混乱,除了电梯厂商,有资质的维保公司都可以承接电梯维保业务,也就难免产生低价竞争的局面,直接后果就是维保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因此,管理好电梯安全,需从规范电梯维保竞价机制抓起。(文/刘云海画/沈海涛)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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