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赤峰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16年年底,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具体整治的内容主要有15个方面:1.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不力、打折扣、搞变通,或者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2.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该办不办,责任心不强,不敢担当,遇到困难和问题绕着走,找各种借口消极怠工或明推暗抗、敷衍应付。3.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失职失察,对分管的干部不敢抓、不愿管。4.对群众诉求和反映的问题,该受理的不受理,该解决的不解决。5.组织纪律松弛,工作作风不严。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对违纪违规问题该处理不处理、该问责不问责、该移送不移送,致使不正之风屡禁不止、腐败问题不断滋生。7.办事拖沓、效率低下,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办结应办理的事项。8.大局意识差,不分轻重缓急,遇事以研究研究、商量商量为理由,久拖不决。9.服务意识差,不从群众利益出发,打官腔、踢皮球、推诿扯皮。10.办事程序繁琐、告知事项不明确、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让群众来回跑。11.不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不按权力清单和规定程序办事,滥用职权。12.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培训、乱办班。13.在行政审批审核、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服务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收回扣、红包、购物卡,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14.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农村牧区“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15.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罚代管、以罚代纪,有案不立,以案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