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和个人在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资质认证、物资采购等工作时,都被要求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这个证明究竟怎么开,包头市检察院预防处相关工作人员对开办流程进行了说明: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范围:
1.工程项目招投标;
2.设备物资采购;
3.建筑企业资质许可;
4.个人执业资格认定;
5.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与管理;
6.其他事项。
其中,第1项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第2、3、5项应当针对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第4项应当针对个人进行查询。
二、受理单位:
公司、企业对本单位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应当向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遇特殊情况,也可以到市检察院进行查询。
三、查询申请方式:
查询应以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单位)、代理机构查询为主,以要求单位和个人查询为辅;查询一律以书面申请方式提出。
四、查询应当提供的资料:
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包括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参加招投标的还需另带招标公告。
五、查询告知函的内容:
对单位或个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机关应当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
(1)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应当列明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判决时间和结果,行贿犯罪的实施时间和犯罪数额;
(3)有多次行贿犯罪的,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时间顺序,列明所有行贿犯罪记录;
(4)对有行贿犯罪记录但已经进行整改并采取预防措施的单位,可以附加告知有关整改和预防的信息;
(5)其他相关内容。
六、结果应用: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有关管理规定,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置:
1、限制其在一定时期内进入本地区、本行业市场;
2、取消投标资格;
3、从供应商目录中删除;
4、扣减信誉分;
5、不予(暂缓)许可;
6、责令停业整顿;
7、降低资质等级;
8、吊销资质证书;
9、其他处置。
(通讯员邢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