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旗灵活运用扶贫开发政策,创新扶贫开发方式,采取“四个结合”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一是整体推进和精准到户相结合。将37个行政村列入自治区级贫困村,实施“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对其他行政村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建档立卡,既做到突出重点,精准扶贫,又确保其他贫困户得到平等扶持、同步脱贫。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和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国贫县相关政策,把“十个全覆盖”工作、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三到村三到户”、金融扶贫和区域帮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合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三是外部“输血”和自我“造血”相结合。借助上级扶贫开发的力量,不断挖掘内部发展潜力,激发内在发展动力,积极争取建设毕拉河口水利枢纽工程、推进大杨树2×2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开工建设八岔沟铜钼矿。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专业人才,开展鄂伦春族大中专毕业生和师范类毕业生考录工作,强化农猎民技能培训。
四是政府主导和社会主体相结合。在加大政府扶贫开发投入的同时,积极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各种社会资源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