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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敦促“内蒙古马莲井袭击事件”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内蒙古新闻网  15-12-08 17:46 打印本页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旗委宣传部发布最新消息称,就“额济纳旗马莲井暴袭事件”,当地警方8日发布了“关于敦促‘12.06’暴力袭击案涉案人员投案自首公告”。

  2015年12月6日凌晨3时许,额济纳旗马莲井综合执法检查站被100余名蒙面人员暴力袭击,实施了打砸抢等暴力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和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消息指,经额济纳旗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现已经掌握案件相关线索,依法开展对涉案人员的抓捕工作。为敦促涉案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体现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给涉案人员及时悔改、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发布该公告。

  公告称,凡涉案在逃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的,予以从宽处理,从轻或减轻处罚;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帮助案件侦破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顽固不化、继续逃跑藏匿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一经抓获,坚决依法从重惩处。

  公告还称,凡知晓涉及该案人员情况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等政法机关检举揭发,对检举揭发人,政法机关依法予以保密和保护。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提供重要线索帮助抓获涉案人员的奖励3万元人民币,提供线索并直接帮助公安机关破案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奖励6万元人民币。同时,涉案人员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记者 李爱平)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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