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和浩特市政府建议启动重污染天气IV级预警
内蒙古新闻网  15-12-09 09:0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市政府建议启动重污染天气IV级预警

  昨日,呼和浩特市政府针对近期天气形势变化和空气质量演变趋势等,建议启动重污染天气IV级预警。

  据介绍,12月8~9日,偏西南风风力较弱,空气质量以中度~重度污染为主。12月10日,预计呼和浩特市以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为主。12月11日,受弱气压场控制,以弱偏南风为主,大气扩散条件较差。空气质量以轻度~中度污染为主。此外,12月9日~11日,首府受污染排放及持续静稳天气共同影响,地面风力减弱,空气相对湿度较高,静稳天气条件下,本地污染物将持续积累,因此全天或部分时段的重污染天气风险较大。市政府建议做好大气污染防控及启动重污染天气IV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环保局了解到,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数据,12月8日14时45分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呼和浩特市中南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霾,空气质量明显降低,请适当防护;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减少外出。(记者刘惠奥妮莎)

[责任编辑 魏莉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通“断头路”
娶亲马队浩浩荡荡
初冬享暖阳
外教传技到达茂
快速路上建设公交...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雪趣
创客走进乡村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