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虚构身份诈骗分子变“机关干部”
内蒙古新闻网  15-12-09 09:2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虚构身份诈骗分子变“机关干部”

  日前,呼市土左旗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高某移送至土左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曾经,高某在亲友的眼中是包头市某国家机关的环节干部,开豪车,住大房,在社会上颇有地位,在朋友中也很“有面子”,属于标准的成功人士,怎么会是骗子呢?

  警方调查后给出了有力的证据,在2014年10月27日,土左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土左旗人王某报案,王某称与包头人高某签订投资入股协议,建机动车尾气检测站被骗人民币61万元,接报案后土左旗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

  经依法查证,犯罪嫌疑人高某虚构事实建汽车检测站,以签订合作协议、建汽车检测站约定等形式诈骗王某、孙某等人1190000元,得手后用于还其欠债、送人、吃饭和大肆挥霍,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目前,该案已进入审判阶段。高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关于高某的背景警方发现都是他自己编造的,豪车是借的,豪宅是贷款购买的。(记者齐晓英通讯员陈建龙苏静)

[责任编辑 魏莉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通“断头路”
娶亲马队浩浩荡荡
初冬享暖阳
外教传技到达茂
快速路上建设公交...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雪趣
创客走进乡村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