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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纪实
内蒙古新闻网  15-12-09 10:14 打印本页 来源: 赤峰日报  
 

  前不久,市检察院12个基层院的80多名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以“下查上”的方式,对市检察院2014年以来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综合评价执法办案的过程、结果、依据、效率和效果。随即,该院通过检查组提供的问题清单,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召开了“下查上”通报大会和整改落实大会。会上,市检察院领导作了深刻的剖析,对照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规定时限逐一整改销号,下力气解决制度执行力和执法标准化不强等方面的问题。

  这是市检察院在规范司法行为过程中,勇于揭丑亮短,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整改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和市检察院作为一线指挥部作用发挥的一次生动实践。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市检察院以改革的思维,坚持问题导向,以工作中的不规范、不适应、不符合为突破口,未改革先整改,严格按照高检院、自治区院的部署,站在依法治国的全局高度,把专项整治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强力推进,充分运用抽样评估、专项评查、创新创优、检务公开四个载体,突出抓好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重点案件四个关键,积极落实问题清单、回头复查、整改销号、建章立制四项任务,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积极促进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采取多项举措强化队伍人员思想认识的同时,该院以上率下,推行定点联系、对口督导制度。明确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联系一个基层院。市检察院检察长对全市12个基层院逐一调研,专门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部署,真正把规范责任扛在肩上、把整治工作抓在手上。其他班子成员也分赴12个基层院督查指导专项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有力地推进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致力于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制度废改立,制定了20多项规章制度,成为规范司法公正的标尺。

  规范司法,关键在人。市检察院坚持把规范司法作为过硬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健全规范司法教育机制。他们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流程监控、质量把关、规范运行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在全市检察机关举办案件管理自主培训,来自北京、江苏、山西、河北等地的专家一次次精彩的授课,让干警们受益匪浅。紧扣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法修改后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新要求,开展公诉出庭等主题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在自治区院组织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中,我市参赛人员以扎实的法律功底、过硬的业务技能和突出的实践经验展示了检察干警良好的职业素质和精神风貌,在全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技能实战演练中荣获集体三等奖。此外,多次举办的拓展训练,让干警从课堂走进场景,在体验、交流、互动、合作中,深化了思想境界,提升了规范意识,凝聚了团队精神。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新型检律互动关系,是我市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中闪现的一大亮点。

  针对广大律师对执业的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提出意见权、知情权等权利进行保障的迫切要求,全市两级院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市检察院建立申请事项跟踪督办制度,积极督促办案部门严格依法落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执业权利,并及时反馈结果。走访市律师协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律师对检察机关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工作的意见建议。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主动加强与律师的沟通联系,实现律师预约申请与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对接,做好各项接待、服务和保障工作。红山区检察院为申请阅卷印卷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免费电子卷宗材料,这一举措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深受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称赞。

  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公众参与方式的新变化,是市检察院积极规范司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他们建立全市政法机关情报信息平台,加大与全市司法机关信息合作,让规范司法信息互通共享,更公开、更便捷、更有力。全面升级改版法律与监督门户网站,建成网上检务公开、网上便民服务、网上新闻发布三大中心,开通“赤峰检察”微信、微博、微视公众服务平台和手机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打造全天候接受监督、零时差提供服务的“掌上监督平台”,建立起“互联网+检察工作”检务公开新模式,搭建了检务公开“一站式”服务大厅,实现了网上网下同步服务,从而形成规范司法倒逼新机制。针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以及一些行政执法活动不规范、不公开问题,在全区率先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立案、网上监督的无障碍对接,使检察监督由诉讼过程监督向诉前监督延伸,有利于检察机关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机关不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情况,减少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推动司法规范形成常态化势在必行。我市检察机关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在有力促进了队伍建设的同时,司法规范也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通过抽样评估,2015年前三季度与2014年同期相比,不规范司法行为减少了81.4%。此外,维护社会稳定职能得到有效发挥,诉讼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第一季度办案数量大幅下滑的情况下,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力促动下,反渎办案工作明显止跌回升,截至9月末,全市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5件121人,同比人数净增3人,其中大案48件,大案率73.8%;全市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3件49人,大案15件,同比上升150%,起诉9件33人,同比上升50%,有罪判决41人,有罪判决率为100%。

  依法治国民心向,规范司法利剑锋。市检察院负责同志表示,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我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严从实建立更加规范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长效机制,让司法公正惠及社会的每个角落、每一个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冯启良)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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