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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设立约束性指标改善空气质量
内蒙古新闻网  15-12-09 19:28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将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通过地方立法、设立约束性指标、重点解决人口集聚区大气污染等手段,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内蒙古近日出台文件,提出将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根据有关部署,内蒙古将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并推动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将细颗粒物等环境质量指标列入约束性指标,全面加强工业烟尘、粉尘、燃煤锅炉整治和城市扬尘抑制。

  同时,重点解决包头、呼和浩特、赤峰等人口集聚区域的大气污染,在“乌海—乌斯太—棋盘井”小三角及周边地区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各盟市所在地城乡接合部大气复合污染综合治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内蒙古提出,通过实施系列环境治理保护工程,到2020年,内蒙古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重大突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记者 刘懿德)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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