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审计局开展了对领导干部森林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审工作的试点探索。
据了解,此次全市森林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以各旗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为审计对象,明确对领导干部任期内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森林资源目标责任落实及完成情况、森林资源资产的存量结构和资产负债总体规模及变化情况、森林资源的规划与管理情况、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及绩效情况、森林资源资产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
此次审计分为准备、实施、报告3个阶段的11项审计程序,主要是制定审计计划及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开展审前调查,召开审计进点会、公示审计重点内容、审核审计工作资料、起草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等,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确保结果客观公正。
本次森林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的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全面纳入组织部门的干部管理监督体系、纪检监察机关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系统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系统,组织、人事、审计部门将依纪依规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追究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同时,根据审计结果,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对审计移送案件的受理和查处。(通讯员 苏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