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和浩特连续遭遇雾霾天气 市民四问环保局
内蒙古新闻网  15-12-11 08:44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市民四问呼市环保局

  雾霾预警如何分级?9日部分时段重度污染,为何发布蓝色预警?重霾之下中小学为何没停课?雾霾还会再来吗?

  11月下旬以来,呼市连续遭遇雾霾,部分环境监测点出现数据“爆表”。

  12月9日,雾霾再度来袭,呼市发布蓝色预警,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啥是蓝色预警?”“那么大的雾霾呼市采取了什么手段进行控制,为什么中小学没有停课?”“雾霾什么时候走,还会再来吗?”一时间,坊间开始热议,疑问越来越多。昨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逐一采访了解。

   雾霾预警如何分级?

  按照《呼和浩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天气污染预警可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4个等级。其中,蓝色预警指对连续1至2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介于200至300之间重度污染天气的预警。红色预警指对1天及以上,全市空气质量指数达到500或连续5天以上大于300的极重污染天气预警。

  预警信息应提前2天发布。当出现连续3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大于300且未达到500的重污染天气,且之后3天及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当天发布红色预警信息。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响应,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当紧急发布黄色或橙色预警信息时,可根据专家组会商意见,要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响应措施,以达到应急调控目标。

   有重度污染为何发布蓝色预警?

  12月9日14时,呼市8个环境监测站点数据显示,6个出现严重污染,2个出现重度污染。其中,最严重区域AQI指数达到461,而当时呼市总体的空气质量指数也已经达到了300—500。当日,呼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发布蓝色预警信息。不少市民质疑,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是否与当日空气质量不符。

  对此,呼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韩见弘解释称,评价当日空气质量是根据AQI日均值进行评价和预警。经过计算,9日当天日均AQI为263,符合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当日14时以及其他时段确实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污染情况,但是其他时段有所缓解,由于雾霾的不确定性,需要根据当日的AQI平均值为预警依据。

  中小学为何没有停课?

  据韩见弘介绍,当发布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时,呼市教育部门会督导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目前还未达到红色预警,所以照常上课。

  据悉,共有多种建议性和强制性措施进行相关防护和空气质量控制以应对4种雾霾预警。其中,达到橙色预警时,市内各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运动。市环保局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将重点排污企业排放的有害物质排放量削减到30%。

  当达到红色预警时,教育部门督导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市公安局停止审批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举办的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监督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雾霾还会再来吗?

  据悉,呼和浩特市11月以来出现雾或霾的日数达27天。“13号有所缓解,14号,强冷空气过境,雾霾将会彻底消失。”韩见弘说,目前根据预测,今明两天,呼市空气质量可能会出现中度到重度污染(4到5级),但随着冷空气出境,雾霾消失。

  据内蒙古气象台预计,直至12日白天,内蒙古仍以静稳天气为主,大气扩散条件较差,地面维持2—3级偏东风,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较差,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至中度污染为主,部分时段仍将持续出现中到重度污染。

  受较强冷空气影响,12日夜间至15日,内蒙古自西向东将有一次大风、降温、降雪天气,阿拉善盟大部、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西部有小雪,其中,阿拉善盟东南部、鄂尔多斯市西南部有中雪,西部地区气温开始下降,届时空气污染气象扩散条件较好,此次雾霾天气过程将解除。

  对于雾霾是否还会再来呼市,韩见弘说,只要有合适的气象条件,还会有可能形成雾霾。他说,今年冬季,呼市的空气湿度较大,再加上冷空气与风的不到来,正处于供暖季节,极易形成雾霾。到明年2月份的时候,随着气候变化以及排放减少,空气质量会适当提高。(首席记者吴博超记者赵新宇)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丰收
打通“断头路”
娶亲马队浩浩荡荡
初冬享暖阳
外教传技到达茂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蒙古族服装展演
3小时盖好2层楼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