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选派81名副科以上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以来,化德县在后续监督管理方面,从强化日常管理、工作纪律、任职考评着手,确保驻村“第一书记”沉得住、想干事、有作为。
强化日常管理。化德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派出单位定期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情况汇报。并明确要求“第一书记”在驻村期间,做到“五必到六必访”,即派驻村召开“两委”联席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必到,派驻村处理重要矛盾纠纷必到、派驻村重要活动必到、派驻村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必到,村干部要求帮助解决问题必到;困难户、示范户、党员户、村民代表户、老干部户和上访户必访。重点抓好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驻村“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
强化工作纪律。县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方案》,明确“第一书记”任期为2年,在工作日内因事、因病不能到村工作的必须向所在镇党委请假。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准则,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在派驻村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用公款吃请,不准收受派驻村发放的各种补贴,不准在派驻村廉价购买物品和土特产,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县委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督促检查“第一书记”在岗情况和履职表现,对违法工作纪律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树立“第一书记”良好形象。
强化任职考评。每年年底,由县委组织部围绕“五个一目标”,即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献出一条致富办法,帮助培育一项特色产业,办好一件好事实事,在掌握民情、广纳民智的基础上,结合驻点村实际,撰写一份有做法、有问题、有原因、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进行任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历作为党员干部基层工作经历记入本人档案;表现优秀的,在原单位干部调整时优先考虑使用。 (通讯员薛政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