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现对5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开鲁县小街基镇沼根村村委会主任沙树文私自收取土地承包费、套取村集体资金。沙树文利用职务之便于2013年12月私自续包沼地,收取承包费190200元未入村账;2014年多次用虚假单据套取村集体资金62200元。小街基镇党委取消沙树文预备党员资格,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固日班花嘎查党支部书记佟马连套取、截留补贴款。佟马连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农业保险理赔金16087.5元,套取玉米良种补贴8000元;截留牧草良种补贴资金35250元,用于嘎查集体支出。奈曼旗纪委给予佟马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套取的农业保险理赔金、玉米良种补贴全部收缴上缴财政,截留的牧草良种补贴资金交固日班花苏木政府按有关政策处理。
3.科左中旗协代苏木努很格勒嘎查嘎查达胡长青挥霍浪费。胡长青用集体资金28800元招待村民。科左中旗纪委给予胡长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库伦旗库伦镇哈尔稿社区党支部书记阿木古冷多领取补贴。2007年至2014年间,阿木古冷利用职务之便,多领取退耕还林补贴及农业补贴3324.41元,未上缴国家,并个人占有。库伦旗纪委给予阿木古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科左后旗查日苏镇公司嘎查在管理使用长春到深圳高速公路占地补偿费和取土补偿费账目中存在招待费、自制单据多、会计资料管理不规范、“包包账”较多、较大项目没有履行“532”民主监督管理决策机制、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簿不健全等问题。科左后旗查日苏镇党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司嘎查党支部书记于涛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通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