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科教文卫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领“就业创业证”
内蒙古新闻网  15-12-25 09:2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我们即将毕业,如果今后创业,可以领取哪些证书,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昨日,内蒙古大学的王欣咨询。不少高校毕业生和她一样有着同样的问题。

  昨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了解道,日前,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由自治区统一印制下发,并要求各盟市可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

  启用时间没有确定

  “原印制和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新版《就业创业证》只针对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昨日,自治区就业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新版《就业创业证》启用时间未确定。

  2011年,内蒙古开始施行《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新发和换发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该证一人一号、全国通用。

  明年1月1日起,内蒙古正式施行新的《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明确,自治区统一实行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状况,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待遇的凭证。《就业创业证》是全国统一样式,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作,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免费发放。

  《就业创业证》编号唯一

  新办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用人单位参保手续及审核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时,应先查验《就业创业证》,对未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应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劳动者只能持一本《就业创业证》,并使用唯一编号。更换、补发《就业创业证》时,编号不得变更。《就业创业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创业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已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外省户籍劳动者再次进入自治区就业的,应使用自治区核发的原《就业创业证》。

  如何申领《就业创业证》

  劳动者申领《就业创业证》,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二寸彩照,据实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登记表》,在辖区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同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以自由职业形式实现就业的,由劳动者本人办理就业登记,向居住地的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劳动者在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从事自由职业期间,《就业创业证》由本人保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受聘期间《就业创业证》由用人单位保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15日内将《就业创业证》及其他个人资料交劳动者本人,由本人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遗失、损毁《就业创业证》的,应及时向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或就业登记备案的就业服务机构报失、申请补发,并提交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二寸彩色照片2张,据实填写《申请补发〈就业创业证〉登记表》。在《就业创业证》内记载最近一次就业或失业登记及享受各项扶持政策记录。

   证件申领发放有明确规定

  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也在证件发放申领上进行了明确,今后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记者张昊文)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丰收
打通“断头路”
娶亲马队浩浩荡荡
初冬享暖阳
外教传技到达茂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蒙古族服装展演
3小时盖好2层楼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