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5年,按照自治区和市里的统一安排部署,乌拉特后旗承担了2项自治区试点任务和2项市级试点任务。一年来,该旗严格按照上级试点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创新性的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改革试点任务。
在自治区改革试点方面。一是完善牧区草原确权承包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完成了牧区40个嘎查、3588户牧民基础信息录入、外业调查、数据确认和公示、登记工作,所有权证书全部发放到位;草原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其它经营权证书发放3437个,占牧户总数的95.8%;确权草原面积3569.6万亩,占全旗草原总面积的97.8%,草原确权试点工作圆满完成。目前,该旗的验收申请已上报到自治区,等待接受验收。在实施过程中,该旗探索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采取“确权不确地”、“长退短补”、“等量互换”、发放“其它经营权证”等措施,既成功解决了界限不清、证地不符、权属争议等草场确权纠纷,也有效地保障广大农牧民草原承包的占用、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为建立繁荣稳定的新牧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聚焦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与市审计局在全区率先完成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推动了资源政策和环保政策落实到位。
在市级改革试点方面。一是有序推进城市民族工作试点。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培育城市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旅游产业,加强城市社区民族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群准合法权益。2015年民族餐饮、民族医药、民族手工艺品产业实现年产值1500多万元,设立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认真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就业、住房、社保等问题,安排民族教育专项基金50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安排民族特色体育项目经费6万元用于传承民族文化。二是全面推行苏木镇党代会年会制。制定了《乌拉特后旗苏木镇党代会年会制的实施意见》,在巴音镇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较好的发挥了党代会和党代表的作用,初步构建了发展党内民主的实践平台。(通讯员:邵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