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赤峰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赤峰市集中开展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有效防治冬季燃煤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13号)、《赤峰市中心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等文件精神,赤峰市环保局于2015年1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主要采取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联动执法,市、旗县区两级联查的方式对全市各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各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及其他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全市所有集中供热企业、供热锅炉、洗浴锅炉、茶炉及其他分散燃煤锅炉(含煤转气锅炉)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存在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原煤储存场、锅炉灰渣储存是否存在扬尘污染等情况。

  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列出问题清单,开展集中整治。对涉嫌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坚决予以查处,对涉及移交移送的环境违法案件要依法移交移送。同时,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于2016年4月结束。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丰收
打通“断头路”
娶亲马队浩浩荡荡
初冬享暖阳
外教传技到达茂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蒙古族服装展演
3小时盖好2层楼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