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内蒙古环保厅集中约谈了乌海市的海勃湾区、海南区、乌达区;鄂尔多斯市的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党政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神华集团的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及分管负责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2015年第5次书记专题会议和自治区政府第54次和第57次常务会议精神,今年10月21-26日,由内蒙古环境监察总队、西部督查中心会同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环保局组成四个检查组,对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开展了拉网式交叉检查,重点检查排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燃煤、扬尘等面源污染防治环境管理情况、矿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等。检查发现,一是地方政府(管委会)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园区环保基础设施配套滞后、骆驼山矿区面源污染、区域扬尘、无组织排放等问题;三是部分企业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久拖不验、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自治区环保厅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78家企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向三个盟市环保局已下发了挂牌督办通知,实施挂牌督办,并要求2016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约谈中,内蒙古环保厅要求当地政府和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在其职责岗位上要抓好业务和环境保护两项工作;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部门环境保护责任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制定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彻底解决好区域环境问题;企业要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对存在的问题,环保厅责成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环保局和6个旗县区(园区)环保局要按照环保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环境问题台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15]282号)有关要求,分级纳入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落实好网格化环境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力度,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同时,明确要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政府以及阿拉善盟行署将整改情况于2015年12月底和2016年6月底报送环保厅;三个区政府和三个园区管委会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情况,并将整改情况于2015年12月底和2016年6月底报送环保厅;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和阿拉善盟环保局按月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环保厅将定期检查整改情况。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中,内蒙古泰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泰源煤矿存在突出环境问题,严重不配合检查组检查,目前当地管委会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今后,对于此类严重违法企业,将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