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特别关注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关于规范内蒙古消防行业特有工种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不下达培训任务、不强制要求培训、不指定培训机构;

  二.拟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凡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条件的,可不参加培训,直接报名参加鉴定考试。有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人员,自行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三.内蒙古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于2012年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成立,由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协会管理,依法对自治区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开展鉴定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核准的标准实施,为考生开具正规财政专用收据,收取的鉴定费全部上缴国库。除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的费用外,内蒙古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协会

  2015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 巴菊媛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丰收
打通“断头路”
娶亲马队浩浩荡荡
初冬享暖阳
外教传技到达茂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蒙古族服装展演
3小时盖好2层楼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