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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6年起长城保护经费将纳入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
 

  原标题:全区长城保护工作座谈会举行

  近日,全区长城保护工作座谈会暨全区长城管理人员培训班在呼和浩特举行,来自全区各盟市文化、文物局的负责人及长城所在地的重点旗县(市、区)文化、文物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并接受培训。

  内蒙古自治区的长城具有在国内各省区市中长度最长、经历时代最多、分布范围最广等特点,全区调查的长城总长度为7570公里。会议认为,长城保护事关民族感情、文化传承、国家形象。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文化、文物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治区境内长城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关于加强全区长城保护的系列重要部署,深刻认识长城保护的重大意义,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把长城保护放在全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位置。

  会议指出,从2016年起,长城保护经费将纳入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各盟市、旗县(市、区)要将长城保护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自治区下发的“长城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要由各盟市财政和文化、文物部门负责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在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设立长城保护管理机构,在自治区设立长城保护基金。自治区文物局要在组织全区各盟市编制本地区长城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在年内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并报请国家文物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公布。各盟市、旗县(市、区)文化、文物部门要建立从盟市、旗县(市、区)到苏木乡镇、嘎查村的长城保护管理体系和保护员制度,严格落实自治区和各地签署的长城保护工作责任状。(记者 刘春)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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