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兴和县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提高待遇标准的同时,扎实做好宣传、缴费、发放等工作,确保群众应保尽保。
兴和县启动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政策标准,加大惠民力度。2015年该县新修订完善了居保政策,主要体现在增加缴费档次,在原设定的100元至1000元10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加了1500元、2000元、3000元3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实现多缴多得的愿望。
为提高政策知晓率,县社保局还组织开展全县人口信息大摸底,确保不漏一人;对全县城乡居保经办队伍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经办能力和水平;做好政策解释,营造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氛围,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落到实处。
强化养老保险扩面和费源核定工作,区分情况,突出重点,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的完成。截至去年12月底,基本养老金当期支付率和社会化发放率达到两个100%;参保人数达到12917人,其中企业1240人,续保个体5877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5800人,完成市局下达全年实际参保人数12900人的100%;核定费源10150万元,占任务10143万元的101%;基金总收入30906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费征收17234万元,利息收入1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3658万元。共发放养老金31981万元,累计结余273万元。
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四年多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政策效果日益显现。截至12月底,系统参保人数为165000人,其中新农保163330人,城居保1670人,占目标参保人数160000人的103%,共计缴入养老保险费11008万元,发放待遇人数42843人,其中新农保41333人,城居保1510人,占目标人数44885人的95.45%,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目标。(通讯员 吕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