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落户不再难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内蒙古户籍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实施意见》就进一步推进内蒙古户籍制度改革提出3方面14条具体政策措施。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和内蒙古人口迁出多于迁入,特别是城镇人口机械增长速度慢等实际情况,内蒙古户口迁移政策总的原则是“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具体体现在自有产权房屋落户没有任何其他条件限制、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城镇租赁房屋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落户条件、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城镇不受住所条件的限制、逐步分类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等五个方面。
目前,相关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正在研究制定配套改革措施,努力让广大群众在改革中得到更多实惠。
2016年,咱在城市落户再也不是啥难事儿了。
美丽宜人的塞外青城
宜居城市建设造就美丽新家园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推进城市发展作为重大战略任务来抓,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体系逐步健全,城镇功能日趋完善,城市面貌显著改观,有力带动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力促进了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内蒙古全区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城市工作,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进一步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2016年,我们的城市将更加美丽宜居。(刘泽)